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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主要用途 | 增稠 |
| 执行标准 | GB6783-2013 |
| 生产许可证编号 | sc20144098204141 |
| CAS | 9000-70-8 |
| 包装规格 | 25kg |
| 级别 | 食品级 |
| 有效物质含量 | 99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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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环境条件外,包装完整性、堆放方式、使用规范等细节,也直接影响鱼皮明胶的储存品质,需规避以下常见风险。
一、包装防护:保持密封,防污染与水分侵入
鱼皮明胶的包装是第一道防护屏障,需确保储存期间包装完好,避免破损或开封后未及时密封:
原包装保护:未开封的鱼皮明胶通常采用 “铝塑复合袋 + 真空包装”,可阻隔水分与氧气,储存时需避免挤压、穿刺导致包装破损(如叉车搬运时避免碰撞);若发现包装漏气、鼓包,可能已吸湿或污染,需立即检测(如观察是否结块、闻气味是否有霉味),不合格则禁用;
开封后处理:开封后的鱼皮明胶需在 24 小时内使用完毕,若无法用完,需立即用密封夹密封袋口,放入干燥的密封容器中(如玻璃罐),并添加食品级干燥剂(如硅胶干燥剂,避免直接接触明胶),防止水分侵入;开封后储存时间不得超过 7 天,且需优先使用。
二、堆放规范:离地离墙,防受潮与微生物污染
仓库堆放时需遵循 “离地、离墙、分类” 原则,避免明胶接触地面墙壁的潮气与污染物:
离地离墙:将鱼皮明胶放置在货架上,货架高度距地面≥15cm(防地面潮气),距墙壁≥30cm(防墙壁渗水或霉菌),避免直接堆放在地面(尤其是水泥地面,返潮时水分易渗透包装);
分类堆放:严禁与异味物品(如香料、化学试剂)、易受潮物品(如新鲜果蔬)混合堆放 —— 鱼皮明胶吸附性强,易吸收异味(如与香料同放会带有香料味,影响果冻、软胶囊的风味),且受潮物品会提升局部湿度,加速明胶吸湿;同时,不同批次、不同鱼种的鱼皮明胶需分开堆放,避免混淆(如鳕鱼皮明胶与罗非鱼皮明胶凝胶强度不同,混用会导致产品品质不稳定)。
三、微生物防控:严控仓库卫生,防霉菌与细菌滋生
鱼皮明胶作为蛋白质,易成为微生物的营养来源,需从仓库卫生与检测两方面防控:
仓库卫生:每月对储存仓库进行 1 次清洁消毒(用食品级消毒剂如过氧乙酸喷雾,避免使用刺激性强的消毒剂),清理灰尘、杂物,保持通风良好(每天通风 2 次,每次 30 分钟,避免通风时引入大量潮气);
定期检测:每 3 个月对储存的鱼皮明胶抽样检测,项目包括 “微生物指标”(菌落总数<100cfu/g、霉菌<10cfu/g,符合 GB 6783 标准)、“感官指标”(颜色为淡黄色、无异味、无结块)、“凝胶强度”(布卢姆值波动不超过 ±10g),检测不合格则立即停用并销毁,避免流入生产环节。
四、使用规范:先入先出,防长期储存导致品质下降
鱼皮明胶需遵循 “先入先出” 的使用原则,避免长期储存(保质期通常为 12 个月,从生产日起算):
库存管理:建立库存台账,记录每批次鱼皮明胶的生产日、入库日、保质期,发放时优先使用最早入库的批次,避免某一批次储存超过 10 个月(即使在标准条件下,储存 10 个月后凝胶强度也会下降 5%-8%);
避免过期:超过保质期的鱼皮明胶严禁使用 —— 过期明胶可能已发生严重水解(凝胶强度大幅下降)或微生物超标,用于食品中会导致产品不合格(如果冻无法成胶、软胶囊渗漏),甚至引发食品安全问题。
鱼皮明胶的储存核心是 “控制环境条件 + 全流程防护”,需将温度(10-20℃)、湿度(40%-60%)、光照(避光)控制在标准范围,同时做好包装密封、规范堆放、微生物防控与 “先入先出” 管理。只有这样,才能避免吸湿结块、水解氧化、微生物污染等问题,确保鱼皮明胶在储存期间保持稳定的凝胶强度、溶解性与安全性,为后续食品应用(如凝胶食品、可食用包装、软胶囊)提供品质保障。


